武汉公司申请简易注销需满足特定条件并遵循简化流程,以下是具体要求和操作步骤:
一、简易注销条件
1. 企业类型
有限责任公司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(股份有限公司、外资企业等不适用)。
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(未发生经营或已清算完毕)。
2. 未开展经营活动
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(无开票、无银行流水等)。
3. 无债权债务
无税务欠款、社保欠费、未清偿债务及未结诉讼。
4. 其他要求
未进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。
未被立案调查、采取强制措施。
二、简易注销流程
1. 内部决议
股东会或全体合伙人作出解散决议,签署书面文件。
2. 清算组备案(可选)
若涉及简易清算,需在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备案。
3. 公示公告
登录 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湖北)” → 选择“简易注销公告” → 填写并公示20天(自然日)。
4. 税务清税
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(需完成税务注销)。
5. 提交注销申请
公示期满后20日内,向武汉市场监管局提交:
《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》
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(需全体股东签字)
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
清税证明(如有税务登记)
6. 审核领证
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,3个工作日内办结,领取《准予注销通知书》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 异议处理
公示期间若债权人、相关部门提出异议,简易注销终止,需转普通注销。
2. 材料真实性
承诺书虚假将导致注销无效,企业及股东需承担法律责任。
3. 线上办理
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(http://zwfw.hubei.gov.cn)线上提交申请。
四、咨询方式
武汉市场监管局:027 85633011
湖北政务服务网:搜索“企业简易注销”
税务咨询:12366
建议提前核对税务、社保等事项,确保材料完整以加快流程。如有复杂情况,建议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。